发布时间:2017-04-20 浏览量:次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我校青年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校园内倡导积极健康、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学校决定举办“青春温大”2017年度榜样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青春温大”2017年度榜样人物评选活动按照挖掘典型、树立典型、宣传典型、学习典型的要求,通过自下而上、层层选拔,评选一批青春榜样人物。通过评比表彰活动,不断扩大榜样人物的影响力、感召力,用他们的先进事迹,感染和激励广大师生努力营造优良的校风、学风,为学校建设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二、评选对象
1、2017年6月30日前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研究生、留学生;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在编在岗(含人事代理)青年教师。
三、评选标准
(一)教师评选标准
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尚荣知耻,无违法违纪处分和不良记录。在指导校园文化建设、学生党团建设;指导学生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二)学生评选标准
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尚荣知耻,无违法违纪处分和不良记录。学习成绩优秀,刻苦学习知识技能,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具体分为以下五个类别:
1、博学多才榜样:勤奋好学、博学多才,在专业学习或跨学科学习中成绩突出,每学期均获得一等奖学金,在同学中能够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动作用。
2、创新创业榜样:在国内外高水平学科竞赛中获重要奖项,或在顶尖国际(国内)学术期刊发表有影响力的学术论文;在“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及其他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重要奖项,或自己创办的公司已初具规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社会工作榜样:为集体和学生的利益无私奉献、忘我工作,通过自身的人格魅力赢得组织或社会的认同和尊重,为集体和同学赢得荣誉;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且事迹突出;积极参加“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以及“新青年”下乡活动,活动项目得到实践所在地的广泛好评且实践成果产生了良好的社会价值。
4、艺术体育榜样: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水准,在高水平艺术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积极参加各类体育活动,代表学校在高水平体育竞赛中获奖,为学校赢得荣誉。
5、尚德奋进榜样:诚实守信、弘扬传统美德、遵守社会公德且事迹突出,被校内外媒体广泛报道,得到学校和社会的高度评价;家庭贫困,面对自身的疾患(残疾)或家庭的变故,以巨大的勇气迎接生活的挑战,自立自强,在逆境中创造奇迹且事迹突出。
四、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候选人推荐阶段(2017年4月17日—2017年4月28日)
各学院、部门、学区依照评选条件,深入挖掘本单位的榜样人物并确定候选人(已经获得过华峰品德奖的师生不再参评)。学生数在1000人以下的学院推荐学生、教师侯选人各不得超过1人,学生数在1000人以上的学院推荐学生候选人不得超过2人,教师侯选人不得超过1人,部门推荐教师候选人不得超过1人,各学区推荐学生候选人不得超过2人,推荐时需附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主要事迹简介不超过200字,附推荐侯选人照片。
第二阶段:评审阶段(2017年4月29日—2017年5月5日)
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从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中评选出“青春温大”·2017年度榜样人物和提名人物共15名。
第三阶段:表彰宣传阶段(2017年5月)
举行“青春温大”·2017年度榜样人物颁奖大会。在校报、校园网、宣传橱窗刊发榜样人物获奖者先进事迹,并配发照片。邀请新闻媒体来校进行采访,向社会广泛宣传,展示他们的典型事迹、人格魅力与精神风貌。
五、奖励办法
学校设立由新湖集团资助的新湖学生成长成才基金,对获得2017年度青春榜样人物进行一定的物质奖励。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好“青春温大”·2017年度榜样人物候选人的推荐工作。推荐材料要真实可信,不得弄虚作假,材料中所提到的成果或奖励均需提交支撑材料(证书复印件)。电子版(含推荐人照片)发送至校团委电子信箱(youthwzu@163.com),纸制版经推荐单位盖章后送至校团委办公室406A,提交时间截至4月28日16:30前。联系人:王老师、林老师,联系电话:86680818,698938(教师虚拟网);86680825,668506(教师虚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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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