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9-16 浏览量:次
为了提升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进一步推进学院学风建设,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根据《910023威尼斯学生手册》等有关制度,结合威尼斯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大一、大二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早、晚自习。
总体要求
学生早、晚自习是日常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自学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学生理解学习内容,做好新课预习的有效手段。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无故取消或妨碍学生自习。
1、参加对象:学院大一、大二全体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2、时间安排:早晚自习从每学期第二周开始,至期末停课时结束。早自习时间为:早上7:20—7:50,晚自习时间为:晚上18:30—20:30。
3、地点安排:学生必须以班级为单位到学院指定的教室开展早晚自习。(教室具体安排见附件1)
4、次数要求:
大一学生到指定教室参加早晚自习,早自习为周一至周五,每周共计五次;晚自习为周一至周四,每周共计四次(其中学生参加学院、学区、学校举办的活动可视为参加晚自习,但需提供组织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
大二学生到指定教室参加晚自习,早自习不作硬性规定。晚自习要求周一至周四每周至少一次,每月至少6次。(其中学生晚上所选的公选课不能视为参加晚自习)。
第二、纪律规定
参加早、晚自习的学生要遵守自习纪律,服从管理,自觉提高学习效率,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具体要求如下:
1、准时到指定教室参加早、晚自习,不得无故迟到和早退,因事因病无法参加早、晚自习者必须向辅导员老师办理请假手续,并将有效请假条交与学业指导中心以备核查。没有请假的学生记为无故缺勤。
2、自习期间应当保持教室及走廊安静,请将通讯工具设为振动或静音状态,不在教室接、打手机,不在教室或走廊大声喧哗,随意走动,以免影响其他同学学习。
3、自习期间自觉维护教室设备及环境的整洁。不得故意损坏教室各项设备,不得在教室吃东西,乱扔垃圾,自习结束后将书本、稿纸等物品带走。
4、自习时间各班不得组织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如特殊情况需组织活动,须报辅导员批准。
5、自习时间如与学校、学区、学院统一安排冲突,以学院通知为准。
第三、考勤制度
1、大一、大二各班成立学风建设小组,由小组成员负责班级自习教室的纪律管理。
2、早自习实行签到制度,7:10开始签到,7:25之后签到视为迟到。晚自习实行签到和签退制度,18:20开始签到,18:35之后签到视为迟到;20:30开始签退,提前签退,视为早退。
第四、奖惩办法
学生早晚自习出勤情况将作为学生个人参评奖学金、各类先进和推荐入党的重要参照标准,同时作为班级参评各类先进班集体的重要依据。出勤情况良好的班级和个人,视情况给予一定奖励;违反出勤规定的班级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或处分。
1、奖励办法
①大一学生一学期早晚自习全勤,可在奖学金加分项(各类积极分子、优秀干事(理事)、优秀通讯员、社团之星)中加5分;请假不超过4次者可加3分;不超过8次者可加1分;不超过12次者可加0.5分;
②大二学生一学期晚自习全勤,可在奖学金加分项的(各类积极分子、优秀干事(理事)、优秀通讯员、社团之星)中加3分;请假不超过4次者可加1分。
③每月早晚自习出勤率名列学院前三名的班级,分别奖励100、80、50元班级活动经费;学期末早晚自习总出勤率名列学院前三名的班级,给予院级通报表扬,并分别奖励300、200、100元班级活动经费。
2、处罚办法
(1)针对大一学生早晚自习出勤情况:
①一周无故缺勤2次及以内,给予短信提醒;一周无故缺勤3次及以上,给予短信提醒,并在全院进行公告;
②一月之内无故缺勤累计8次及以上者,给予院内通报批评;累计12次及以上,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并上交1000字左右的检讨,由班主任进行谈话;
③一学期无故缺勤累计16次者,给予院内通报批评,上交1000字左右的检讨。无故缺勤累计32次者,给予学校警告处分,上交1000字左右的检讨,由辅导员进行谈话,并通报家长;无故缺勤累计48次者,给予学校严重警告处分,上交1000字左右的检讨,由学院领导进行谈话,并通报家长;
(2)针对大二学生早晚自习出勤情况:
①一周晚自习无故少于1次,给予短信提醒;两周内晚自习无故少于1次,给予短信提醒,并在全院进行公告;
②一月之内无故缺勤累计2次,给予院内通报批评;累计缺勤3次,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并上交1000字左右的检讨;累计缺勤4次及以上,给予院内通报批评,上交1000字左右的检讨,由班主任进行谈话;
③一学期无故缺勤累计12次者,给予院内通报批评,上交1000字左右的检讨。无故缺勤累计16次者,给予院内通报批评,上交1000字左右的检讨,由辅导员进行谈话,并通报家长;无故缺勤累计20次者,给予学校警告处分,上交1000字左右的检讨,由学院领导进行谈话,并通报家长;
以上年级学生早晚自习迟到或早退两次者计上课缺勤一次;早晚自习缺勤两次计旷课一节,根据《910023威尼斯学生手册》第二章第十四条规定,旷课节数累计10-29节者,给予警告至严重警告处分;旷课累计30-49节者,给予记过至留校察看处分;因旷课累次受处分且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处分文件记入学生个人档案,并将处分情况通报家长。
第五、附则
1、各部门应当主动及时地为学生提供良好的自习环境创造条件。
2、本办法由学生科负责解释,自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起施行。
910023威尼斯学生科
2015年9月16日
附件1
2014级、2015级自习教室安排表
班级 |
14卓工 |
14国际化 |
14汽车服务 |
14工业工程 |
14激光 |
教室 |
6B205 |
6B305 |
6B306 |
6B308 |
6B301 |
班级 |
15机械工程(卓工1) |
15机械工程(卓工2) |
15机械工程(国际) |
教室 |
6A405 |
6A407 |
6A403 |
班级 |
15汽车服务 |
15工业工程 |
|
教室 |
6A409 |
6A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