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2-09 浏览量:次
各有关学院:
根据学校校历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016年1月11日至1月17日进行。现将《研究生公共课期末考试安排表》及《研究生课程考核说明》公布如下, 请各相关学院尽快做好本学院各专业课程的期末考试安排, 于1月5日前将各专业课程考试安排报研究生部培养科(电子稿),并通知有关任课教师, 准备好考题。
另:寒假放假时间及下学期开学时间请按照学校校历表安排。
研究生部
2015年12月3日
课程考核说明:
一、计分办法:
考试科目按百分制评定成绩,且各科平均成绩需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可申请学位。
二、考试方式(五选一):
1.笔试
2.口试
3.笔试加口试
4.课程论文
5.课程论文与专题学术报告相结合
三、命题要求
所有考试课程,按要求准备A、B两套分量、难度相当的试卷(包括标准答案),并使用研究生期末考试试卷模板电脑出卷(附件1)。
四、试卷成绩:
考试结束后三天内,请将登分后的成绩、分析表交6C301。
研究生期末成绩需同时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请任课老师在系统关闭前(2016年1月18日)录入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