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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通知] 2015年温州市高层次人才项目资助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2015-10-19 浏览量:

为加快引进培育高端人才项目,推动温州创新驱动发展、转型发展,现就2015年温州市高层次人才项目资助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对象

申报的主要对象是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高校和科研院所及其他组织自主培养,或从市外引进(新录用)的,或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来我市创办企业的,经评定,列入《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分别用A、B、C、D、E来指代)。

二、申报类型与条件

申报的创新创业项目应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与人才所从事的核心技术领域密切相关,不涉及知识产权纠纷。分创新人才项目和创业人才项目两类进行申报。

(一)创新人才项目申报条件

1.创新类项目申请人应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或关键技术持有者,应在2012年9月15日后全职来温州(服务),且在2015年10月20日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正式劳动合同(机关事业单位的须经过组织人事程序),引进后原则上要求每年在温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2.创新项目要求以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获取自主知识产权和加快人才引进及培养为目标,优先支持以取得企业重大技术突破为目标的创新项目。

(二)创业人才项目

1.创业类项目申请人应为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为第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 30%且本人投入的实际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2012年9月15日后在我市创(领)办科技型企业,于2015年10月20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注册资金实际到位不低于50%。特别优秀的创业项目,未完成注册登记手续的,由县(市、区)招才局提出,可给予破格申请。

2.创业项目要求可直接进行产业化,或已完成前期开发,进入中试或样机制造阶段,具有稳定实验数据和中试产品的项目,并拥有一支由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人才组成的创业团队。

2012年9月15日之前在我市创(领)办科技型企业,入选国家“千人计划”、浙江省“千人计划”或温州市“580海外精英引进计划”创业类人才,可按本公告申报人才创业项目资助。经遴选、评审后,按《温州市“580海外精英引进计划”实施办法》(温委办发〔2011〕22号)落实资助资金。

三、支持措施

1.资助额度。根据科技项目评审结果分为特别推荐、重点推荐、一般推荐、不予推荐等4个类别。A类人才项目确定为重点推荐的,给予800万元的资助,确定为特别推荐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资助额度;B、C、D人才项目被评为特别推荐、重点推荐、一般推荐,分别给予最高资助额度的100%、60%、30%(B、C、D人才项目最高资助额度为600万元、270万元、120万元);E类人才项目被评为特别推荐、重点推荐、一般推荐,分别给予最高资助额度100万元的100%、40%、20%。创业类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实际到位资本金,创新类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单位项目投入经费。

2.资助方式。根据人才项目落地和考核评估情况分三期拨付,领军人才实际到岗工作一个月后可申请拨付40%作为项目启动资金;5年内,人才项目完成过半拨付第二期30%,个人项目全部完成拨付第三期30%。科研项目资助主要用于科研设备购置、项目研发和人才培养引进等,执行科技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申报和遴选程序

1.申报受理。10月20日前,申报人将申报材料报送校人事处师资科,个人需对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逾期人事处不再接收材料。

2.形式审查。10月21日-10月25日,学校对申报人及人才项目条件、申报材料规范完整性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并填写初审意见后报送市招才局。

3.书面和答辩评审。市委组织部(市招才局)组建专家评审小组,对申报人及人才项目的技术水平、工作基础、发展方向、预期效益进行书面评审及答辩评审,形成入围名单和书面推荐意见。

4.实地核查。根据需要视情组织对入围申报人及人才项目研发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必要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申报人和人才项目进行知识产权评议和尽职调查。

5.审定发文。综合专家评审推荐和实地核查意见,结合温州产业实际,由市招才局研究提出拟资助人才项目名单、资助额度,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五、所需申报材料和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项目实施方案、附件、汇总表。申报材料应按要求填写完整,不得空项、漏项。有关单位应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完整。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电子文件内容与纸质材料一致。

(一)纸质材料要求

1.申报书、项目实施方案装订一册,共8份;附件材料装订一册共2份;汇总表1份。

2.纸质材料应统一编写页码和目录,封面统一使用120克白色A4双胶纸,内页统一使用70克白色A4双胶纸,双面打印或复印。

3.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应对申报内容谨慎作出承诺,并在申报书承诺栏中亲笔签名。附件材料和项目实施方案请根据申报书附件要求编写。

(二)电子材料格式要求

提供整套材料电子版文件,其中申报书为WORD格式,附件材料电子版为PDF格式。要求将电子申报材料按创新项目、创业项目分类打包发至rcb@wzu.edu.cn。每名申报人单独建立文件夹存放,文件夹名称为申报人姓名,文件名称分别为姓名加申报书、姓名加附件。

(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涉密部分须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另行报送书面材料,并附申报人所在单位的密级证明。

联 系 人:人事处师资科 冯老师

联系电话:775080,663603

电子邮箱:rcb@wzu.edu.cn

联系地址:南校区行政楼704B

附件:

附件1:温州市领军型创新人才项目资助申报书.doc

附件2:温州市领军型创业人才项目资助申报书.doc

温州市招才局

201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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