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10 浏览量:次
根据《关于做好910023威尼斯2024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预评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开展910023威尼斯2024届优秀研究生毕业生预评工作。
一、评选范围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24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类型
研究生校级优秀毕业生(以下称校优毕业生):为毕业生总数的15%。
研究生省级优秀毕业生(以下称省优毕业生):为毕业生总数的5%,从校优毕业生中产生。
三、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在校期间获校一、二等学业奖学金,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党员”或其他相当奖励2次/项(含)以上。(注:①学生主持或参与校级及以上项目,或参与导师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视为符合其他相当奖励;②因学院研究生培养的要求,已经提交的专利申请可以作为研究生的成果进行申报;③由校团委分配名额、学院评选的学生干部,视为校级荣誉;④研究生参与的校级及以上竞赛获奖,视为符合其他相当奖励。)
3、恪守学术道德,具有良好的科研能力。在校期间,研究生在SCI、EI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或授权发明(实用新型)专利。(①导师一作、研究生二作的发明专利,学生可视为一作;②论文为中文2B及以上期刊的,视为符合论文发表要求)
四、评选破格条件
为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第1、2条要求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授予校级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荣誉称号,评选名额不占各培养单位指标。若与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校优毕业生人选重复,不再另增指标。
1、在“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研究生)和创业计划竞赛(研究生)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含)以上、国家级三等奖(含)以上且排名前五的研究生毕业生。
2、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研究生)中,获得省级金奖(含)以上且排名前五或省级银奖且排名前三的研究生毕业生。
3、在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含)以上、国家级三等奖(含)以上且排名前三的研究生毕业生。
4、在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研究生)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的研究生毕业生。
5、在大学生艺术展演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含)及以上且排名前五(无法认定排名的集体项目除外)的研究生毕业生。
6、在大学生运动会中获得省级第二名(含)及以上且排名前四(无法认定排名的集体项目除外)的研究生毕业生。
五、评选办法
各研究所可参考前两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智育、德育、科研、实践等数据,并结合研究生其他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价。
六、评选程序
1、学院于11月初审议评选方案。
2、学工办发布预评选通知,学生自主申请,其申报材料在导师、年级辅导员签字确认后于11月13日前提交给学工办。(注:凡是在13日之前取得的成果均可以上报,材料开始公示后,将不再接受新增。)提交材料为省优登记表、校优登记表、证明材料纸质版;省优登记表、校优登记表+破格证明、汇总表电子版请打包发送到邮箱591510003@qq.com。请于11月13日前提交给学工办徐老师处。
3、学院在11月15日前完成对各项材料的复审并公示三个工作日。
4、学工办将符合条件的自主申报同学名单反馈给各研究所,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研究所负责人、导师代表(研究所负责人除外,不少于三人)、研究生辅导员和党建指导老师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议(注意回避原则),并将推荐结果在11月24日前反馈给学工办。
5、学院召开学生工作委员会会议,对推荐流程及结果进行审议,在11月28日前进行全院公示,公示日期为五个工作日,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将拟确认名单上报党委会进行审议。
6、12月6日学院将初评名单送交研工部,报学校审批;“省优毕业生”报送省教育厅。“省优毕业生”由省教育厅发文,“校优毕业生”由学校发文。
七、注意事项
1.评选工作要做到“四公开”: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办法公开、评选名额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2.凡在评选过程中不按程序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并取消评选资格。各单位推荐候选人经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推荐。
3、被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者,如在当年无法正常毕业,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4.此次预评的省校优名额是按学院录入省就业系统的研究生毕业生人数计算,实际名额以省教育厅下发文件为准。
5.根据学校省校优名额分配原则,威尼斯可推荐省校优24名(不含破格人数),其中校优16名,省优8名。各研究所具体名额如下:
研究所 |
毕业班人数 |
省优推荐名额 |
校优推荐名额 |
校省优总名额 |
高端装备系统动力学与智能诊断维护研究所 |
37 |
2 |
4 |
6 |
机械电子工程研究所 |
37 |
2 |
4 |
6 |
激光加工理论与装备研究所 |
31 |
1 |
3 |
4 |
新能源与智能汽车研究所 |
20 |
1 |
2 |
3 |
智能制造和机器人技术研究所 |
35 |
2 |
3 |
5 |
合计 |
160 |
8 |
16 |
24 |
6.本评选办法由学院学工委负责解释。
910023威尼斯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