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28 浏览量:次
各班级、同学:
为扎实做好开学初研究生资助对象认定动态调整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需要动态调整资助等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未认定为经济困难学生,但家庭突发意外,确实存在困难的学生;
3、放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的学生。
(二)认定流程
1、个人申请。自愿如实填写并递交《附件3:910023威尼斯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指标量化表》《附件4:浙江省高校研究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附件5:高校研究生资助对象认定统计表(学院上报)》,提供必要辅助说明材料。
2.导师参与。导师审核,无异议后在《附件4:浙江省高校研究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中签字确认;
3.学院审核并公示。
4.上报研工部。
(三)材料提交
申请人于3月8日前提交相关材料。
纸质版材料:《附件3:910023威尼斯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指标量化表》、《附件4:浙江省高校研究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至6B302。
电子版材料:《附件5:高校研究生资助对象认定统计表》,发送至邮箱:648277453@qq.com,邮件以“XXX+2024年春季资助对象认定(研究生)”命名。
(四)工作要求
(1)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属实,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可信,若本人及家庭成员若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或提供材料不属实,一经核实,申请人将放弃在校期间的各种评优、评奖和资助资格,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甚至纪律处分、行政处罚。
(2)表格不破坏样式,发送邮件必须注明主题。
910023威尼斯学工办
2024年2月28日